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要求,结合申报情况,现将截至5月31日创新药品增补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9日-7月15日。请企业持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招采子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增补目录管理(新)-增补目录公示”中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2024年5月份创新药品增补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