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示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更新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4〕194号)相关要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按程序对申报企业主动申请下调部分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产品更新后的联动参考价和我省参考价信息(详见附件)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参考本通知内容作调价准备,在限价基础上主动议价。
附件: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我省参考价公布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