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现将无在线交易药品挂网采购申报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止。
二、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对我省药品挂网办理周期进行了优化,今后药品挂网将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进行公示和公布,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可登录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在“公示公告”中查看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可进行在线申投诉。
三、联系电话:0571-12393-2、0571-56025300;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9月6日